银行存了35万,取款时余额为“0“,银行回应,网友炸锅!
我敢说,把钱放银行,是咱们老百姓心里最踏实的事了。
毕竟,那白纸黑字的存单,那手机APP里跳动的数字,代表的是安全感,是未来的底气。
可江苏的康先生,做梦也想不到,自己给儿子准备的35万结婚钱,存进银行后,一夜之间就没了。
去柜台一查,余额清清楚楚地写着:0。
这事一出来,直接把网友给整不会了,全网都炸了锅。
江苏的康先生,是个再普通不过的父亲。
跟天下所有父母一样,他最大的心愿,就是看着儿子成家立业,过上好日子。
为了儿子的婚事,老两口省吃俭用,一分一毫地攒钱。
这35万,不是一串冰冷的数字。
那是他半辈子的心血,是无数个起早贪黑的日子,是妻子在菜市场为几毛钱跟人磨破嘴皮子的成果。
这笔钱,承载着一个家庭最朴素、最真挚的期盼。
钱攒够了,康先生高高兴兴地把35万存进了本地的一家银行,办了个定期。
他心里盘算着,等儿子婚期定了,连本带息取出来,风风光光地把喜事办了。
日子一天天过去,眼瞅着儿子就要办婚礼了。
康先生揣着银行卡,满心欢喜地去银行取钱。
可当他把卡递给柜员时,对方的一句话,像一盆冰水从他头顶浇下。
“先生,您这个账户里,没有钱了。”
康先生当时就懵了。
怎么可能?35万,那么大一笔钱,怎么会说没就没了?
他以为自己听错了,或者银行系统出了问题。
“你再查查,我这可是35万的定期存款啊!”
柜员在电脑上反复确认后,无奈地摇摇头,把屏幕转向他看。
账户余额:0。
康先生的脑袋“嗡”地一下,血直往上涌。
这不是开玩笑吗?钱呢?我的钱去哪儿了?
在康先生的反复追问下,银行经理才慢悠悠地道出了“真相”。
原来,钱,是被银行自己划走的。
事情要从几年前说起。
康先生有个朋友姓赵,当时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,想从银行贷款20万。
银行要求赵某提供一个担保人。
赵某找到了康先生,拍着胸脯说只是走个流程,很快就能还上,请他务必帮个忙。
康先生为人仗义,觉得朋友有难,不能不帮。
再说,只是签个字,做个担保,应该没什么大问题。
于是,他大笔一挥,在“连带责任保证”的合同上,签下了自己的名字。
他万万没有想到,这个签名,会成为一颗定时炸弹。
后来,朋友赵某的生意失败,欠银行的20万贷款,到期了也还不上了。
人也联系不上了。
银行找不到赵某,就把赵某和作为担保人的康先生一起告上了法庭。
法院判决赵某应偿还借款,康先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。
判决生效后,法院也进行了强制执行,但因为确实没查到赵某和康先生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,这事就暂时搁置了。
康先生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。
直到他把那笔35万的婚款存进了这家银行。
银行的系统立刻就“警觉”了起来。
这不就是那个担保人康某吗?他有钱了!
于是,银行方面根本没有再通过法院,而是直接动用自己的“权力”,把康先生账户里的35万,全部划扣,用于“偿还”那笔担保债务。
康先生听完成个人都傻了。
就算要我还钱,那也应该是法院来执行啊!你银行凭什么私自扣我的钱?
再说了,我担保的债务本息加起来也就二十多万,你凭什么把我35万全都划走?
那多出来的9万多块钱呢?我这35万存了一年多的定期利息呢?
银行方面的回应,理直气壮又冰冷。
我们这是在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。
康先生气得浑身发抖。
他想不通,自己辛苦一辈子攒下的血汗钱,放在他认为最安全的地方,怎么就成了银行砧板上的肉,想切就切,想割就割?
悲愤之下,康先生决定反击。
他一纸诉状,将这家不可一世的银行,告上了法庭。
他要求银行退还超额扣划的9万多元,并赔偿35万元存款的到期利息损失。
最终,法院的判决,给了所有储户一丝安慰。
法院审理认为,银行虽然是生效判决的债权人,但它无权越过司法程序,自行扣划康先生的存款。
这种行为,是违法的。
经核算,法院判决:银行退还康先生超额扣划的9万余元,并赔偿其应得的定期利息3000多元。
康先生赢了。
可赢得太心酸,太艰难。
你看,这事多离谱。
明明是银行违法,却搞得好像是储户的错。
这件事的核心,戳破了一个很多人习以为常的幻觉:银行绝对安全。
康先生的遭遇,像一个响亮的耳光,打在每一个信任银行的储户脸上。
它揭示了一个残酷的现实:在某些强势的金融机构面前,我们储户的权利,脆弱得就像一张薄纸。
银行,你只是一个金融服务机构,不是司法执行机关。
你没有权力在法院之外,对储户的财产进行“生杀予夺”。
这种“我就是法”的傲慢,比直接的抢劫,更让人心寒。
因为它披着一件“合法”的外衣,腐蚀的是整个社会的信任根基。
你以为康先生的遭遇只是个例吗?
恰恰相反,在现实世界里,银行的“骚操作”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多。
康先生的案子,是银行太“主动”,主动到越界违法,直接抢钱。
而另一个案子,则展现了银行的另一面:极度的“被动”,被动到失职渎职,眼睁睁看着储户的钱被掏空。
前几年,辽宁有个储户孙先生,在某银行存了上千万的巨款。
他以为把钱放在银行的保险柜里,万无一失。
结果呢?
该行的行长,竟然伙同他人,用伪造的材料,在孙先生毫不知情的情况下,把他账户里的钱,一笔一笔地转走了。
等到孙先生发现时,账户已经被基本掏空。
孙先生把银行告上法庭,要求赔偿。
银行一开始怎么说?
他们说,这是行长的个人犯罪行为,跟银行无关,银行也是受害者。
多会甩锅啊。
罪犯是你银行的员工,用的是你银行的系统,在你银行的营业厅里办的业务。
现在出事了,你说跟你没关系?
幸好,法律是公正的。
法院最终判决,银行未尽到保障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,存在重大过错,应对孙先生的损失承担赔償責任。
你看,一个康先生,一个孙先生。
一个钱被银行“主动”拿走,一个钱被银行“被动”搞丢。
不同的剧情,指向的是同一个问题:某些银行,对于储户的钱,要么是权力滥用,想怎么动就怎么动;要么是责任缺失,该管的管不住,出了事就想撇清。
储户的钱,在它们眼里,仿佛成了一块唐僧肉。
穿过这些光怪陆离的案件,我们普通人到底应该警惕什么?
第一,银行的权力边界,必须被看清。
银行和储户之间,是平等的合同关系,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。
它不能,也不应该拥有超越法律的“特权”。康先生的案子,最关键的一点就是银行“越过司法执行程序”。
这是底线。任何时候,只有法院的强制执行通知书,才有权划扣你的财产。
其他人,包括银行自己,都不行。
第二,千万别拿“连带责任保证”不当回事。
中国是个人情社会,很多人抹不开面子,帮朋友、亲戚做担保。
但你必须清楚,“连带责任保证”这六个字,字字千金。
因为它意味着,一旦债务人还不上钱,债权人可以不找债务人,直接找你这个担保人要钱,你要用你的全部身家去还。
你签下的不是一个名字,是一份沉甸甸的法律责任。
江湖不是打打杀杀,江湖是人情世故,但法律不是。
在签任何字之前,请务必搞清楚你签的是什么,以及它可能带来的最坏后果。
第三,永远不要放弃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。
当你的权利受到侵害时,吵闹、抱怨甚至下跪,都没有用。
唯一有用的,是证据和法律。
像康先生一样,保留好所有的存款凭证、合同、沟通记录,勇敢地走向法庭。
他的胜诉告诉我们,法律或许会迟到,但它依然是弱者对抗强权时,最有力的武器。
英国有一句著名的法律谚语:“风能进,雨能进,国王不能进。”
这句话,说的是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。
在现代社会,你的银行账户,就是你财富的城堡。
任何机构,即便是手握我们身家的银行,也没有权力在法律之外,随意闯入这座城堡,拿走里面的一砖一瓦。
守住你的城堡,从看懂每一份合同,了解每一条规则开始。
#储户在银行存35万取款时被清零#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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